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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
    血清抗体检测服务的通告
    为满足社会化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需求,做到愿检尽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机构
    暂责成8家医疗机构承担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有偿服务工作。分别为:
    1.铁岭市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024-72215150
    2.辽健集团铁煤总医院 联系电话:024-76835340
    3.铁岭市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24-79891087
    4.铁岭市妇婴医院  联系电话:024-76226061
    5.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电话:024-73823216
    6.铁岭市第二医院(铁岭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电话: 024-74629502
    7.铁岭县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024-79892244
    8.昌图县第二医院  联系电话:024-74448005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可在工作日拨打检测服务联系电话预约检测时间,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院感染科门诊或指定地点采集标本。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家后要做好手部和外衣清洁;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申请人可于标本采集48小时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检测服务机构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被检测者在接到检测服务机构反馈的检测结果后,要严格做好个人隔离防护,及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主动向属地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积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隔离、干预、治疗等防控措施。                        
    三、收费标准
    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依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0]32号)执行,核酸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血清抗体IgG、IgM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分别为3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检测费用由被检测者个人承担,参加医疗保险的被检测者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检测费用。
    市卫健委将根据社会服务需求,适时增加检测服务机构数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满足公众检测需求。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