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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禁止买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野生鱼

      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

      我省将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督促指导属地电商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对相关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在广告监管方面,加大对“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涉及野生动物虚假违法广告监管工作的力度,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本次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15热线,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