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市民发〔2021〕3号《铁岭市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点击量:
《铁岭市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什么是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二、什么是社会团体代表机构
社会团体在活动区域内除住所地以外地方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三、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整治工作开展的时间
2022年4月下旬至2022年7月。
四、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整治工作涵盖的范围
社会团体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
五、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不规范问题
1.分支(代表)机构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未予终止的;
2.社会团体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
3.分支(代表)机构另行制订章程的;
4.分支(代表)机构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5.社会团体未经理事会研究决定,擅自设立、变更、终止分支(代表)机构的;
6.分支(代表)机构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
7.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
8.社会团体未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者外事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境外分支(代表)机构的;
9.社会团体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的;
10.社会团体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
11.社会团体在年检或年报中瞒报、漏报分支(代表)机构的。
(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问题
12.分支(代表)机构以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如“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
13.分支(代表)机构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辽宁”“全省”“辽”等字样;
14.除代表机构外,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三)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5.分支(代表)机构的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法定账户统一核算、管理的;
16.分支(代表)机构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
17.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专项基金超规定范围使用,用于经营性投资或者购买企业债券、股票、投资基金的。
(四)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活动开展不合规问题
18.分支(代表)机构超章程业务范围或活动地域开展活动;
19.分支(代表)机构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
20.分支(代表)机构开展活动时未冠所属社会团体全称的;
21.分支(代表)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
22.分支(代表)机构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
23.分支(代表)机构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
24.分支(代表)机构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一讲两坛三会”等活动的;
25.分支(代表)机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提供便利。
(五)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其他违反管理规定问题
社会团体发现分支(代表)机构存在上述第1、7、8、14、21、22、23、25项情形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立即予以终止;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但情节较为轻微的,要通过更改名称、调整负责人、调整业务范围、退还违规收费、重新履行民主程序、合并等方式立即全面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相关终止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