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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切实抓好民政安全生产工作,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预防和减少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核心,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增强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安全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以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以及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等为单元的三级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构建覆盖全市民政系统责任到人、职能到位、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推动安全监管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网格划分与职责

      (一)划分网格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行业管理为主的原则,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共分三级网格,以市民政局为主体建立1个一级网格;以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为主体建立9个二级网格,以各民政服务机构为主体建立172个三级网格。

      (二)明确职责

      1、一级网格职责(市民政局)

      (1)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网格内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班子成员为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分管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各自职能范围具体责任人。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民政系统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对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行宏观管理、检查指导及考核等工作。

      2、二级网格职责(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1)在当地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网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本行业民政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网格内民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班子成员为各自分管领域民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分管责任人,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各自职能范围具体责任人;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为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

      (3)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以三级网格为单位,划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责任人、监管区域等,同时建立相应规章制度,确保责任落实;

      (4)确定每个责任区的责任人,明确其在责任区内的安全监管职责,并签署承诺书由该责任人对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责任;

      (5)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本县(市)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充实安全管理工作力量,落实安全监管的行业职责和属地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损害服务对象人身财产的安全事件发生,确保网格内安全稳定。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各责任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三级网格职责(各类民政服务机构)

      (1)在当地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2)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为本级网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编制本责任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责任人、监管区域、监管的安全员。

      (4)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配合做好本责任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网格化监管,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人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在“条块结合”的前提下,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级网格的职责区域范围,落实网格内每个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健全机制,确保实效。要加强协调、配合,并逐级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奖惩、通报等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网格的监督检查,宣传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出现的新情况、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