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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优化办事程序压缩民间组织审批办事时间

        1.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社会团体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基金会章程核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慈善组织认定8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辽宁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审批。

        2.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和QQ群、电话对审批要件、审批流程进行一次性告知,办理时限由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为材料齐全并踏勘合格后三日内办结。

    二、优化民办养老机构审批流程

        1.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

    2.简化审批要件。服务场所有房产证的不需要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建筑面积300平以下或投资30万以内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作为后置条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后,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落实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批所需要件,实地检查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许可证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到申请人手中,让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三、优化铁岭市建筑物及建筑群体标准地址(地名)核准流程

    (一)压缩审批时限。核准时限,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内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

    (二)简化审批要件。

    1.标准地址核准:申请单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PDF格式的核准要件[1)土地使用证;(2)建筑规划用地许可证;(3)规划图;(4)房产测绘报告;(5)经办人身份证。]→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核准机关下达《铁岭市标准地址核准登记表》办结 。

    2.标准名称核准:申请单位通过邮箱提交PDF格式的投资项目建议书→需在发改立项和规划选址的同时填报《铁岭市标准地名核准登记表》→核准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办结。

    3.落实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一次性告知核准所需要件,现场踏勘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核准文书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到申请人,让申请人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