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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19日】 点击量:
6月6日下午,召开了涉企“办事难”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要求有关科室和单位要于6月15日前,将市定涉企“办事难”整治意见传达到各县(市)区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人员培训会议;适时对各县(市)区民政局涉企办事难整治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