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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铁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疫情防控与火灾防范任务艰巨。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及各类火灾发生,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及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取消祭扫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各殡仪馆、各类公墓场所、骨灰堂、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停止一切祭扫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应自觉按照取消祭扫活动的有关要求,不到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散坟集中安葬区等祭扫场所进行祭扫活动,倡导市民朋友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家庭追思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
    三、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烧纸、烧香、抛撒纸钱、送灯等祭扫活动。
    四、严禁在林区、田地等野外易失火区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纸扎实物等迷信丧葬用品。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铁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

    编辑 ▏王僡茁  责任编辑 ▏江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