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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要求,通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实施分组分期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监督检查等特色做法,充分调动公务员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优在平时的积极性,促进了公务员队伍作风转变和能力提高。

      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科学严谨。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议与平时表现相结合,采取“百分制”形式,采取“正向激励+负面清单”模式予以加分、扣分。对德、能、勤、绩、廉等5项考核指标设置量化分值,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性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使公务员做在平时、干在平时。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等4类等次划定分值区间,平时考核好等次人数占平时考核小组人员40%。

      实施分组分期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以“周工作日志”为核心,采取“周日志+月总结+季考核”模式,真实反映考核对象的“绩”。每季度,分管领导根据干部职工出勤、周记实、月小结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结合民主评议结果等情况,对分管科室人员进行评分,提出季度考核结果的具体意见。并将平时考核结果在机关内部公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同时,分管领导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及时与考核对象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将月总结、季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将工作纪实情况作为优化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等次依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平时考核情况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不低于60%,充分发挥公务员考核在公务员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引导、鞭策、警示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