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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年初,调兵山市大明镇大冮村村民王立新因疏忽导致家中起火,火势较大,造成房屋整体受损严重,现已无法居住。

      大明镇政府于第一时间到达失火村民家中了解情况,据了解村民王立新离异,独自一人居住,已将其安置在其女儿家中暂住,并将其情况上报至调兵山市民政局。经调兵山市民政局局长、分管领导、大明镇镇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决定,根据《关于印发调兵山市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调民发〔2016〕31号)要求,给予村民王立新一次性救助资金4800元,用于维持日常生活开销及治疗烫伤。

      此举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缓解了困难群众的难处,为他们托起了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