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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一是开展系列学习宣讲。局机关党组开展了系列学习宣讲活动,局领导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工作落实落细,市民政局将法治工作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初至今共集中学习8次。二是举办系列培训班。组织开展两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累计180余人参训,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民政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

      (二)切实推进民政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 “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各项要求,认真执行“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普法工作,年初至今共召开会议4次,形成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上下协调、紧密配合的组织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民法典宣传月、儿童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民政职责,深入开展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儿童福利、老年人防骗、海葬等民政业务法规宣传,累计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众2万余人次,保障了各项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落实落细。

      (三)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稳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及时梳理出行政监管执法事项,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检查对象名录库,规范检查及执法流程。同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资格管理制度及亮证执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信息。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0名,均持执法证并登记在库。二是建立健全法治审核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名称、具体职责、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等。联合市司法局、市营商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事前、事中和事后完善执法备案手续报备。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及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抽查20本,发现问全部完成整改。围绕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及文书示范文本、殡葬等执法问题举办各类业务培训4次,有效提升全市民政系统执法业务水平。制发《关于统一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统计口径的通知》,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开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切实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印发铁岭市民政局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涉及23条执法事项,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执行审核制度,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扎实推进民政领域破环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制发《关于印发 <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局长亲自挂帅、亲自推动、亲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023年市本级社会组织审批成立8家、变更14家、注销8家。定期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信访事项进行督导,并对县区民政部门进行相关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办理案件50个,办 结率100%,满意率100%。

      (六)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走深走实

      市民政局优化低保审批服务流程。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推进各县(市)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定权下放乡镇(街道),进一步简化和优化低保审核确认程序。目前银州区、清河区、调兵山市已将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街道)。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低保申办开通“辽事通”APP申请功能,困难群众可通过“辽事通”手机APP自助申请低保,实现低保申办掌上办、在家办。

      (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铁岭市民政局印发《铁岭市国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铁市民〔2021〕42号),2021年6月1日开始,男女双方当事人均非铁岭市户籍的国内居民且一方在铁岭市公安机关办理了《辽宁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可在居住证签发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2023年5月12日起,延长试点期限,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户籍均在我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市内任意一个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2021年6月至今,全市共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71对,其中结婚登记52对,离婚登记19对。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2022年5月15日起,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截至目前,我市共接收“全程网办”申请41例,全部及时高效处理完毕。

      (八)高效完成第五轮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

      印发《铁岭市和沈阳市第五轮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铁市民〔2023〕55号)和《铁岭市和抚顺市第五轮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铁市民〔2023〕56号),成立了相对应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与沈阳市、抚顺市合作,顺利完成了2023年与两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了省、市界线勘界成果,增强了边界地区各级干部和群众守法护界的自觉性,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稳定,使群众切实认识到边界建设的重要意义,形成了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平安边界创建氛围。

      (九)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民基函[2023]9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我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指导文件,积极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和审核备案,目前全市1176个村、222个城市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街道)审核、备案率达到100%,有效促进了城乡社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激发了乡村善治活力。

      (十)不断依法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力度

      2023年铁岭市民政局全面启动“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落实落细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监管的政策文件要求,对照《养老服务监管效能评估表》,对属地养老服务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对排查出来的养老服务监管问题和短板弱项,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切实提升属地养老服务监管效能。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多部门联合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取、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政策法规还不够深入。因执法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约有46个,需进一步学深悟透和熟练掌握,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仍需继续提高。

      二是人力、财力保障不到位。我局工作人员编制有限,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出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条针的情况;且工作经费少,除人员工资以外其他办公经费预算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发挥带头作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局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带头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党组领导班子本年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8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3次,积极推动我局民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二)切实履行职责,狠抓法治责任落实

      局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研究相关落实举措,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力推动民政事为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责任保障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推动全局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协同抓、全局共同参与的民政法治工作格局。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民政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条例。

      (二)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培训 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两级培训,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与执法对象有效沟通,充分展现依法行政理念。强化自身素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依法履行民政部门职能,引导支 持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民生兜底保障、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儿童福利保障,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铁岭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