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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中元节、寒衣节期间文明殡葬整治殡葬陋习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社会事务
    发文机关: 铁岭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05
    标  题: 关于做好中元节、寒衣节期间文明殡葬整治殡葬陋习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市民发〔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08-05
    文件 file

      各县(市)区民政局、文明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铁岭市文明殡葬整治殡葬陋习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做好2021年下半年尤其是中元节(8月22日)、寒衣节(11月5日)期间的文明殡葬整治殡葬陋习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8月15日起,到11月30日结束。

      二、整治内容

      1.禁止制造、销售、运输冥纸、冥币、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厉打击擅自运尸、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建墓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2.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摆放花圈(含花篮、鲜花)和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在丧事中禁止吹喇叭、放哀乐、鸣放鞭炮。

      3.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纸钱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4.全市殡仪馆、公墓经营单位实行丧葬用品禁烧。开展鲜花祭祀、网上祭祀、代理祭祀等服务,引导群众从注重实地实物祭祀转变为以精神传承为主。

      5.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疫情防控措施。控制告别、守灵人数,禁止集体安葬、祭祀活动。若疫情没有缓解,可报当地疫情指挥部同意,暂停守灵、告别仪式和停止祭扫活动。

      6.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动;倡导以敬献鲜花、网络祭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故人;倡导使用环保可降解祭祀用品,倡导骨灰深埋、海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7.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革除殡葬陋习,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倡导文明殡葬,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做好整治殡葬陋习的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文明殡葬氛围。要在主要媒体上开设专题、专版和专栏,贯穿全年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将倡导文明殡葬纳入到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来。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报道和曝光。

      2.民政、文明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铁岭市殡葬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市民[2021]39号)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把殡葬陋习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3.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总结汇总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适时进行全市推广。

      4.各县(市)区民政局于8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中元节和寒衣节期间的整治工作情况。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72681555;联系人:李昊檑。

      (此页无正文)

      铁岭市民政局

      铁岭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

      (主动公开)

    解读 unscramble

      一、政策依据

      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4]29号)和《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铁岭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的通知(铁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积极做好2021年下半年尤其是中元节(8月22日)、寒衣节(11月5日)期间的文明殡葬整治殡葬陋习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时间

      (二)整治内容

      (三)工作要求

     解读单位:铁岭市民政局

      解读人:张景春

      解读人电话:726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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