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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铁岭市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辽宁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辽财非〔2015〕239号)和《铁岭市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1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彩票公益金收入4912.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1785.8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3126.6万元。

    一、2021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辽宁省财政厅(辽财指社〔202148下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600万元、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资金100万元。

    1.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600万元。补贴标准城市社区补贴40万元,农村社区补贴30万元。铁市财预指字[2021]30号下达铁岭县130万元、开原市100万元、昌图县270万元、西丰县30万元、调兵山市30万元、银州区30万元。新建城乡社区18个,已全部投入使用。

    2.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资金100万元。铁市财预指字[2021]159号下达铁岭县25万元、昌图县25万元、西丰县25万元、调兵山市25万元。

    (二)辽宁省财政厅(辽财指社〔2021254下拨社会福利补助资金713.7万元。

    1.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补助资金390.1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共计投入资金617.03万元,其中省拨资金390.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6.93万元。经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检查验收后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县(市)民政局。

    2.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补助资金38.4万元。支出养老机构保险费50.94万元,其中省拨资金3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54万元。投保养老机构81家,投保床位6368张,保费329.52万元,已于20218月全部拨付至保险公司。

    3.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补助资金37.8万元其中铁岭县24.5万元、开原1.2万元、昌图2.4万元、西丰县1.2万元调兵山市8.3万元、清河区0.2万元项目资金已于2021年5月拨付到各县(市)区。使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托管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骨灰海葬补助资金47.4万元。骨灰海葬补贴资金由省、市两级福彩公益金承担,每份骨灰政府补贴标准为3440元,省财政厅承担800元,市财政局承担2640元。2021年我市共组织17批海葬活动,完成撒海骨灰716具海葬补贴支出189.27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57.28万元(含上年结余33.4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32万元。省级补贴资金结余23.54万元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5.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仪馆改造补助资金2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下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铁岭县20万元、昌图县10万元、调兵山市10万元、清河区10万元;调兵山市殡仪馆改造资金150万元。

    (三)辽宁省财政厅(辽财指社〔2021518下拨社会福利专项资金370.6万元。

    1.老年人福利专项资金246.6万元。其中,下达银州区100万元、开原市25万元 、西丰县100万元、用于开展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和照护型改造工作;下达开发区19.2万元,用于购置老年人洗浴专用车辆;市本级培训费支出2.4万元,用于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铁岭市技师学院合作,培训养老护理员150人,取得老年人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20人。

    2.残疾人福利43.9万元。下达铁岭县23.9万元,调兵山市2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机构配置电梯、单杠、护理床、轮椅、康复活动室等设备。

    3.“明天计划”项目资金1.5万元。已拨付铁岭市儿童福利院1.5万元,用于孤儿住院及门诊治疗经费,惠及孤儿6人。

    4.其他儿童福利资金11.3万元。其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了“铁岭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投入资金10万元。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好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铁岭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费支出1.3万元。

    5.殡葬基础设施改造资金61.7万元。其中,西丰县社会福利院残疾人设施改造和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等支出41.7万元;铁岭市殡仪馆火化设施改造20万元。

    6.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资金5.6万元。其中,社会工作资金5万元,用于开展社会工作培训。社工培训通过开展线上培训,参训学员初级319人、中级107人;志愿服务资金0.6万元,印制宣传单55000张 。

    (四)辽宁省财政厅(辽财指社[2021]526号)下拨明天计划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铁岭市社会福利院孤儿住院及门诊治疗经费。

    二、2021市本级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1市本级公益金支出3126.6万元。从支出结构看老年福利支出1275万元,占40.78 %;儿童福利支出132.7万元,占4.24%;殡葬单位支出170万元,占5.43%;残疾人福利支出1221.8万元,占39.08%;其他民政事务支出327.1万元,占10.47%。

    (一)老年福利支出1275万元

    1.走访慰问资金39.5万元。其中,春节走访慰问金19万元;重阳节走访走访慰问金20.5万元。走访慰问百岁老人113特困老人220人,走访养老机构10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结合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现状,不断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新建铁岭市综合性老年人养护中心。2021支出工程建设资金878万元其中工程款802.36万元、设备款67.49万元监理费8.15万元

    3.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民函[2014]71号)、铁岭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补贴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铁市民发[2014]238号)文件精神,市本级支出养老机构责任险配套资金12.54万元。

    4.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办[2014]46号)、铁岭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补贴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铁市民发[2014]238号)精神,对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符合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条件的57家机构,按照月累计使用床位41135张,拨付市级补贴资金226.91万元。

    5.铁岭市社会福利院支出25.15万元。用于养员和孤儿生活医疗补助支出。

    6.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中心业务经费81.94万元。其中养员生活医疗费66.94万元两家光荣院维修改造等支出10万元市革命烈士陵园维护及烈士公祭活动支出5万元

    7.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支出10.96万元。

    (二)儿童福利支出132.7万元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走访慰问孤残儿童活动的通知》(辽民儿函[2021]63号)的通知精神,对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孤儿开展慰问活动慰问金支出35.2万元;下达各县(市)区孤儿生活保障补助资金97.5万元。

    (三)殡葬单位支出170万元

    1.依据《关于实施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辽民发[2012]9号)和《铁岭市关于调整惠民殡葬补贴政策的通知》(铁市民发[2014]15号)及《关于推行接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6]54号。2021年投入市级福彩公益金132万元,全年组织集体海葬17批次、海葬骨灰716

    2.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铁岭县、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清河区开展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散坟迁移补助经费。

    3.铁岭市海葬服务中心维修改造支出8万元。

    (四)残疾人福利类支出1221.8万元

    1.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16]8号)文件精神,市本级公益金下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1101.8万元 

    2.为贯彻落实《铁岭市贫困残疾人助行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铁残发[2014]34号)的通知精神,2021年市残联贫困残疾人助行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20万元,用于残疾家庭进行出入口改造、门户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

    (五)其他民政事务支出327.17万元

    1. 按照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14]67号)和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申请省财政农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民发[2014]66号)文件精神,实施农村低保户、特困户及易灾地区一般住户住房保险工程。2020年为全市低保户和分散五保户进行农房保险投保,由政府全额补贴20元保费(省、市政府各补贴10元),财政部门核拨铁岭市应急局农房保险市级补助资金81.17万元,低保户、分散五保户农房保险受益户数达8117户。

    2.下达2021年城乡社区建设市级补助资金246万元。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33个,达到省级建设标准并投入使用。

                               铁岭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