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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

      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附件:1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民政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供服务。

      (二)按照慈善组织活动管理办法,承担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相关服务工作;协助铁岭市慈善总会开展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与慈善总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承担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和销售等工作,为国家筹集公益资金,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承担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和流浪少年儿童的救助、教育、保护工作,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服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市孤儿与弃婴、部分城乡特困人员接收供养工作。

      (六)承担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状况核对等服务性工作。

      (七)承担银州区、铁岭县范围内遗体接运、冷藏、整容、告别、火化、祭奠以及骨灰寄存等业务;承担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等服务性工作。

      (八)承担由市民政局委托的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和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认证、证明、调解婚姻矛盾、婚姻家庭辅导和相关档案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九)承担市政府、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党务人事科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岗位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绩效考核工作。

      人员编制9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2.行政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信息、保密、后勤保障、文字综合、档案、信访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人员编制9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3.财务审计科

          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

      人员编制9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4.信息服务科

      负责中心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综合规章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及部门法律法规;负责主任办公会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单位信息化、数据库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9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5.社会事务服务科

      负责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受相关部门委托,对申请各类政府专项救助的城乡贫困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比对,为职能部门认定申请人救助资格提供依据。承担残疾人群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估等事务性工作;为残障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服务;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市民政局其它临时性委托事项。

      人员编制9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二、分中心

      根据主要职责,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设6个分中心(相当于正科级):

      1.铁岭市社会慈善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铁岭市慈善总会开展日常工作,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接收捐助款物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慈善救助和公益援助工作;为慈善事业交流合作发展提供服务。

      人员编制12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2.铁岭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负责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全市福利彩票市场正常运行提供服务。负责对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市场进行调查和预测,制定总体发行规划;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和总体宣传策划工作。

      人员编制50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3.铁岭市社会救助站

      承担跨省接收、中转、救助、护送受助人员工作;承担市本级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管理、教育及安置工作;受市妇联委托承担家庭暴力避救工作。

      人员编制26名,站长职数1名、副站长职数2名。

      4.铁岭市社会福利院

      承担全市孤儿与弃婴接收供养工作;承担全市部分城乡特困人员接收供养工作;承担部分社会托养人员养护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40名,院长职数1名、副院长职数2名。

      5.铁岭市殡仪馆

      为殡葬管理提供公益性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77名,馆长职数1名、副馆长职数3名。

      6.铁岭市公墓管理服务中心

      为公墓管理提供公益性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42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人员编制299名,其中,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 118名,经费自理人员编制 181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人员编制168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6名,工勤人员编制65名。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领导职数7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正县级),副主任职数6名(副县级);内设机构及分中心领导职数30名,其中,正职11名(正科级),副职19名(副科级)。

      

      第二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

      (链接以下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4441.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41.2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6.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44.7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收入。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95.63万元,增长4.6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人调出、7人在职转退减少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为福利院养老、孤儿养治教康、流浪乞讨业务费、殡葬等业务实际项目支出增加。

      (二)2021年支出总计4441.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85.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6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655.41万元,主要包括福利院养老、孤儿养治教康、流浪乞讨业务费、殡葬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95.63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374.56万元,其中人员减少363.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0.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70.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同比上年增加80.7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人调出、7人在职转退减少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为福利院养老、孤儿养治教康、流浪乞讨业务费、殡葬等业务实际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444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5.87万元,项目支出1655.4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63万元,增长4.6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人调出、7人在职转退减少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为福利院养老、孤儿养治教康、流浪乞讨业务费、殡葬等业务实际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5 %,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8.71%。

      (二)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4441.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4.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744.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87.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9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年初预算数:137.1减4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殡仪馆预计购置殡仪车6辆实际购置殡仪车3辆。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6辆公务用车日常燃油、高速通行、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实际支出费用。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镜)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 批次,0人。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3.公务用车购置费66.33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更新购置救助车辆1辆、殡仪馆购置殡仪车3辆,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年初预算数115.5减4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殡仪馆预计购置殡仪车6辆实际购置殡仪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6辆公务用车日常燃油、高速通行、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运行维护费用。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 辆。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同比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2.56万元、津贴补贴507.53万元、奖金17.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9.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35万元、住房公积金157.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02万元、退休费11.06万元、抚恤金45.36万元、生活补助4.71万元、奖励金0.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67万元、印刷费0.76万元、咨询费0.25万元、水费11.29万元、电费19.13万元、邮电费4.1万元、取暖费104.57万元、差旅费9.11万元、维修(护)费18.49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6.9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共有车辆26 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1个,涉及资金1655.4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97.93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4.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反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项):反映彩票市场调控资金安排的支出。

      2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