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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五、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六、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八、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九、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四、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五、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六、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发[****]**号)

    铁岭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承担民政事务方面的服务、保障相关职能。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 党务人事科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岗位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绩效考核工作。

    人员编制9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2.行政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信息、保密、后勤保障、文字综合、档案、信访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人员编制9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1. 财务审计科

        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

    人员编制9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4.信息服务科

    负责中心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综合规章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及部门法律法规;负责主任办公会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单位信息化、数据库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9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5.社会事务服务科

    负责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受相关部门委托,对申请各类政府专项救助的城乡贫困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比对,为职能部门认定申请人救助资格提供依据。承担残疾人群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估等事务性工作;为残障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服务;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市民政局其它临时性委托事项。

    人员编制9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二、分中心

    根据主要职责,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设6个分中心(相当于正科级):

    1.铁岭市社会慈善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铁岭市慈善总会开展日常工作,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接收捐助款物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慈善救助和公益援助工作;为慈善事业交流合作发展提供服务。

    人员编制12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2.铁岭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负责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全市福利彩票市场正常运行提供服务。负责对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市场进行调查和预测,制定总体发行规划;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和总体宣传策划工作。

    人员编制50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3.铁岭市社会救助站

    承担跨省接收、中转、救助、护送受助人员工作;承担市本级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管理、教育及安置工作;受市妇联委托承担家庭暴力避救工作。

    人员编制26名,站长职数1名、副站长职数2名。

    4.铁岭市社会福利院

    承担全市孤儿与弃婴接收供养工作;承担全市部分城乡特困人员接收供养工作;承担部分社会托养人员养护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40名,院长职数1名、副院长职数2名。

    5.铁岭市殡仪馆

    为殡葬管理提供公益性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77名,馆长职数1名、副馆长职数3名。

    6.铁岭市公墓管理服务中心

    为公墓管理提供公益性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42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人员编制299名,其中,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 118名,经费自理人员编制 181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人员编制168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6名,工勤人员编制65名。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领导职数7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正县级),副主任职数6名(副县级);内设机构及分中心领导职数30名,其中,正职11名(正科级),副职19名(副科级)。

    第三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931.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78.19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29.61万元;

    3.专项收入0万元;

    4.提前告知专项0万元;

    5.政府性基金收入1023.43万元;

    6.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931.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28.06万元;

    2.项目支出2103.17万元;

    在支出预算2103.17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440.3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减少404.2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2020年在职转退10人,减少基本支出二是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精打细算,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加大非急需、非刚性及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减少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67.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0.46万元、邮电费0.92万元、差旅费1.84万元、会议费0.14万元、福利费、日常维修费1.6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4.1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7.5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以及其他费用0.44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40.3万元,其中:货物174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266.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2.3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增加(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减少)预算定额安排的公务接待费0万元;二是购置(调剂、报废)公务用车0台,增加(减少)车辆运行经费0万元;三是开展必要工作,增加车辆运行经费0万元;四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经费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

    2.房屋情况;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7957.52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通用设备 1010.45 万元,(其中,车辆 323万元,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4套);专用设备 1472.93 万元,(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3套);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图书档案 0 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8.1 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1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金额2103.1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0个/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0个)为100%。主要项目及其绩效目标主要为:使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了保障并资助或护送返乡、安置,临时困难得到解决。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了妥善的安置,防止寒冷冬季流浪乞讨人员在外冻死冻伤。为养员安排足额生活费、护理费,让孤寡老人和孤儿这些弱势群体享受政府给予的关爱。让老人度过愉快的晚年生活;让孩子们在党和国家的关爱下幸福成长。保证殡仪馆、公墓基本业务运行支出,更加安全高效的为丧户提高高质量服务,更好的履行政府为民利民的公共服务窗口职能,为推动我市殡葬事业文明健康发展,并对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做出贡献。市福彩中心、各县区管理站能有效的开展业务工作,保障我市福彩市场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方便广大彩民、投注站业主办理福彩各项相关业务,服务对象满意率在100%

    七、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4、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0.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14.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行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反应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2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超链接附表: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