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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民政事务方面的服务、保障相关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本级和16 个单位预算,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一)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党群工作科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高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人员编制8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2.行政办公室

    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信访、安全生产、后勤及文字综合等工作。

    人员编制8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3.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

    人员编制8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4.信息服务科

    负贵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作;受相关部门委托,对中请各类政府专项救助的城乡贫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比对,为职能部门认定中请人救助资格提供依据;负责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及维护

    人员编制8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5.社会事务服务科

    负责涉外婚姻登记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残人群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估等事务性工作;为残障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服务;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人员编制8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二)分中心

    根据工作职贵,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设10个分中心(相当于正科级):

    1.铁岭市社会慈善服务中心

    负责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接收捐助款物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慈善救助和公益援助工作;为慈善事业交流合作发展提供康务。

    人员编制12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2.铁岭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负责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为全市福利彩票市场正常运行提供服务。

    人员编制50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3.铁岭市社会救助站

    承担跨省接收、中转、救助、护送受助人员工作;承担市本级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管理、教育及安置工作;受市妇联委托承担家庭暴力避救工作。

    人员编制26名,站长职数1名、副站长职数2名。

    4.铁岭市社会福利院

    承担全市孤儿与弃娶接收供养工作;承担全市“三无”老人接收供养工作。

    人员编制40名,院长职数1名、副院长职数2名。

    5.铁岭市光荣院

    承担全市荣军、建国前老党员、老干部的疗养、康复工作;承担全市孤老伤残军人和孤老烈属接收供养等工作。

    人员编制18名,院长职数1名、副院长职数2名。

    6.铁岭市昌图光荣院

    承担荣复转业、孤寡老伤残军人的接收和供养工作;承担老红军和革命烈士的孤老遗属接收和供养工作;承担民政优抚对象的接收和供养工作。

    人员编制22名,院长职数1名、副院长职数2名。

    7.铁岭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承担移交市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接收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适合军休千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承担无军籍人员服务工作;承担军休干部服务机构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人员编制26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8.铁岭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承担烈士陵园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烈士遗物遗言的收集保管工作;为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祭莫悼念活动提供服务

    人员编制6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9.铁岭市殡仪馆

    为殡葬管理提供公益性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88名,馆长职数1名、副馆长职数3名。

    10.铁岭市公墓管理服务中心

    为公墓管理提供公益性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46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人员编制381名,其中,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159名,经费自理人员编制2名。

    人员编制结构:管理人员编制77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4名,工勤人员编制140名。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领导职数7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6名内设机构及分中心领导职数41名,其中,正职15名(正科级),副职26名(副科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正科級)

    第二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点击超链接: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19年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6646.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646.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收入同比减少41.84万元,减少6.26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减少人员支出。

    (二)支出情况。2019年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6646.3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880.4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5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6.01 万元,项目支出 3360.61 万元。支出同比减少41.84万元,减少6.26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减少人员支出。

    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738.7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19年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 29.4 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  3.43万元、邮电费 0.98 万元、差旅费 1.96 万元、会议费 0.15 万元、福利费 0 万元、培训费 0.35 万元、印刷费  0.49万元、水费 1 万元、电费 3.7 万元、物业管理费 0 万元、维修费 1.62 万元、租赁费  0万元、办公取暖费 7.52 万元、专用材料 0 万元、劳务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

    三、关于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3.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8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 13.10 万元,同比减少27.87 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事业单位车辆上缴财政。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83 万元,主要为采购 福利彩票设备购置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没有债务类支出  385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9年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为租线费 0 万元    。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3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纳入预算的项目共23  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 3360.61 万元,纳入预算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0.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优抚(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13.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4.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已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该案例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5.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17.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8.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行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反应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