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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811022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乔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20161125,我市下发《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6]54号),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20173月铁岭市民政局、卫计委联合下发发《铁岭市关于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市民发[2017]55号),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二)先行先试,设立试点区县及试点机构

    1.确定试点区县。2017年,我市确定清河区作为铁岭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县区。清河区卫生计生委与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清河区关于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于201745,在清河区卫计局会议室启动了清河区医疗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仪式,3家医疗机构负责人与10家养老机构负责人签订了服务协议书。签约服务仪式后,3家医疗机构分别到所签约的养老机构进行了对接,目前正在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同时,在3家医疗机构开通了绿色通道,张贴了老年人优先标牌。

    2.发挥政府引领示范作用。我市正在建设一所集医疗、养护、康复、托管、临终关怀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人养护中心,设置养老床位500张,医疗床位72张,解决我市失能、半失能老人的供养需求。铁岭市卫生职业学院正在建设老年康复养护中心,项目定位在护理院,建筑面积7210平方米,床位102张,项目建成后将打造成辽北地区集健康管理、照护、康复等专业健康服务。还要将其打造成护理人员实训基地,为养老市场培养养老护理的实用型人才,为我市各地开展医养结合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借力医改,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

    1.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分级优化诊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制定下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15]46号)、《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有力助推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进一步建设和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3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已达37%。现全市城市三甲医院为龙头、县级医院为枢纽、乡镇卫生院为补充、村卫生所为网底的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在我市基本形成。通过建设发展医联体,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加强对老年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失能、半失能老人康复护理等诊疗服务,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

    2.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办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护理综合服务。二是养老院办医院,即在养老院内部设医疗卫生设施,为入住的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健康检查服务。三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建服务团队,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四是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绿色通道。鼓励医院开设老年病或设立老年病床,为老年人就医提供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取药、收费、检查等环节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按无障碍要求改扩建医院。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家庭病床。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稳妥的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医疗机构。

    2.加强护理人才的培养和护理员的培训,在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开始创办公共实训基地,依托学院办学特色,整合师资专业人才,实训场地,教学设备等优势,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培养,针对不同需求,培养不同服务类型的护理人才。另外,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行进修轮训机制,存进人才交流,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基层人员培训规划,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老年服务相关专业和康复保健等课程。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计划。

    3.按照《铁岭市关于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市民发[2017]55号)继续开展养老机构与附近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力争到十三五末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4.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铁政发2014.25号)》落实土地、税费、投融资、各项补贴等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