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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减负”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减负”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您是社区一线的“人大代表”,一定是非常熟悉并热爱社区工作,我们为能有您这样优秀的社区工作者,感到骄傲自傲。您提出的社区“减负”问题,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探索建立准入制度,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一)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制度逐步趋于完善。以铁岭市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铁社治[2020]2号),列出了《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清单》《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3个清单,共审核精减社区服务事项110项,减少不合理证明20项,精简挂牌事项35项,切实减轻了社区负担,社区服务能力得到提升。银州区制作了社区证明事项负面清单展示牌,分发给辖区内的七街一乡64个社区、12个村,放置在村(社区)明显位置,来解决社区“万能章”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社区已不再开具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财产证明等不合理证明,极大的减轻了社区工作负担,简化了老百姓办事流程。

      (二)社区挂牌事项得到清理规范。我局根据省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乡社区挂牌工作的通知》(辽专项工作机制[2021]1号)要求,在铁岭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全市共清理撤除挂牌6028个。如,昌图县果园社区清理掉50个牌子,清河区育才社区清理掉37块,开原市新都社区清理掉29块,调兵山市兀术街村清理掉26块,开发区南柳社区清理掉27块。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建立监测点、“蹲点式”调研等方式,深入开展了清理规范社区挂牌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减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减轻社区担子。

      (三)“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得以启动。按照《全省开展“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辽民发[2020]14号)文件要求,我市从2020年7月正式开展了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开展社区服务项目8个,提供服务323件,服务群众1434人,服务时长达842小时,有效提高了为民服务质量。铁岭市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水木花园社区以“儿童的自我防护,如何正确与他人接触”为主题,开展了《儿童自护课堂》、家长监护心理指导等活动,积极关爱保护社区留守儿童,利用专业知识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社区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已起草《关于设立市域社会组织孵化和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的方案》,铁岭县1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已经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营,主要是为凡河新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同时,借助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力量,免费为参加2021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考生提供线上培训,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目前,我市注册社工机构7家,社工人才超3000人,持证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168人,完成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全市户籍人口的1‰目标。

      (五)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优化。去年我市第十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通过换届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人数共1268人,平均年龄39岁。其中,女性人数820人,占总人数75%;大专以上959人,占总人数76%;党员901人,占总人数的71%;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为100%,大专以上学历184人占总数的84%;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为75.5%,较上届增加32.9%。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01人,助理社工师61人,社工师18人。社区工作者队伍逐步向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方向发展,社区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尽管我们在推进社区“减负”工作上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您所提出的建议,也是我们一直在探索的问题。推进社区“减负”需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得以解决。今后,我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厘清社区和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加强督导检查,成立督导组定期对以上问题进行检查,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厘清社区和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将社区承担的各项政府职能和社会事务从社区居委会剥离出来,要全市“一盘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应该由社区承担的事务严禁下放到社区。严格规范社区挂牌,超过14个牌子范围的坚决不允许挂。精简社区会议台账,大力整合内容重复、形式雷同的台账和材料报表。严格规范对社区的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能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坚决杜绝社区“一票否决”事项。

      (二)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全面清理现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明确社区工作职能,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需委托社区公共服务站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需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由牵头实施部门委托社区协办。

      (三)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培育和完善专业性、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区管理和开展多式的社区服务活动。基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让这些社会组织成为承担政府职能的重要载体,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社会需求,通过他们的合理承担,减轻社区干部的负担。

      (四)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适时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原则上须达到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工资格考试,具有社工资格的工作人员每月增加100元;社区工作五年以上每月增加200元,适当提高待遇。在公务员和事业编招聘考试时,为社区工作者设置专门招录岗位,为其提供职业晋升空间。按标准落实社区办公经费,提升社区工作者工作热情。

      (五)积极培育规范社会组织。坚持政府主导而不包揽,将一般的公共事务,如家庭纠纷、服务统计、养老服务、特殊人群管理中非执法内容等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或者委托给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去做,切实提高社区为民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认真研究和采纳。

      联系人:朱健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联系电话:72681520、18941001121

      

      铁岭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