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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第832211号提案的答复

    徐兆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提出的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一直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重点,我们一直在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政策学习

    您提出了目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面临着“缺乏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三项问题,为了依法依规、更加科学地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基本业务水平十分重要,对此,市民政局已经对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工作实际,纵向按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横向按照财税、主管单位、法人资质等涉及内容分门别类形成规律法规目录,按照目录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并下发至各县(市)区,按计划由上至下层层开展自学,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在学习过程中开展业务工作学习研讨会,对政策法规的理解、业务工作经验、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结合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情况现状,围绕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流程、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同步提高各县(市)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

    您提出“缺乏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的问题要“建立

    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的建议,市民政局已经着手开展相关工作,按照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计划于上半年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制度、社会组织负责人相关制度、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制度机制、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考核制度、铁岭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及相关制度、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及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制度、社会组织评估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等十四大项的制度机制,以完善的制度机制规范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三、切实开展社会组织大排查工作

    针对您提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建议,市民政局制定了专门工作计划,从全市社会组织大排查工作着手,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依托排查监管结果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管理及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社会组织大排查工作。我局牵头,成立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铁岭市社会组织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已制定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社会组织大排查工作,按照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级和各县(市)区开展社会组织大排查工作。计划以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方式,以教育、卫生等敏感领域社会组织为排查重点,围绕社会组织是否为非营利性、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涉外活动等事项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拉网式排查。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及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撤销、取缔等行政处罚或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是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法在排查工作中未发现问题或经整改合格的社会组织范围内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制定的《铁岭市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

    四是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托社会组织排查工作成果、综合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情况、等级评估结论、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意见,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是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用于社会组织的成立、注销以及变更等事项发布公告;依托统一网络平台,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及有效期限等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面向社会公开,鼓励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

    六是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台账。对大排查后符合续存条件的社会组织档案进行梳理,补充完善相关登记信息,按照“一个社会组织一个台账”的原则,建立全市社会组织信息电子台账。

    七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依法加强对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慈善活动、公开募捐活动等项目的监管,督导慈善组织进行信息公开,积极鼓励倡导慈善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八是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健全对民非学校的审批手续,加强对民非学校日常办学的全面监督,提高监管的规范性,专业性;通过年度检查,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依法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评估;积极推动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发挥服务社会作用。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提质增效、企业创新转型中的独特优势和维护会员权益、引导行业自律、服务决策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印  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