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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柴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服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市民政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政策体系,夯实制度基础。

      一是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印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21〕15号),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纳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明确“四同步”工作要求,按照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不达标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的方式补齐。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 移交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铁市民[2021]75号),对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规划、设计、验收、交付等程序进行明确。二是扩大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自2020年起,每年下发《关于印发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历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开展服务的方式方法。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铁岭市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资金使用办法(试行)》(铁市民[2021]57号),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积极性。三是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2022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铁岭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铁市民[2022]31号),制定了具体目标。指导各县(市)在街道层面大力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到2025年底,全市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0%、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市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

      (二)加强指导支持,推动实践创新。

      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顺应了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意愿,是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市共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696个,其中包括能够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2020年起建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日间照料机构、幸福院等,能够为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长托、助医、康复理疗、助娱、助餐、助浴、助行等服务。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议,我们深表赞同。2020年至今,我市已按照省民政厅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服务:在助餐方面,开办长者食堂,低于市场价销售,解决老人吃饭难、吃饭贵的问题;在助娱方面,免费提供扑克、麻将、乒乓球、象棋等文体娱乐活动;在助医方面,与老年人签订医疗协议、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义诊、举办讲座、免费测量血压血糖;在助行方面,与交通运输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低偿为老年人提供乘车助行服务;在上门服务方面,现已开展为独居老人上门送餐、打扫卫生、维修等上门服务,得到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认可。各县(市)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挥机构专业作用等方面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各地配齐补足新建居住区和已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机构进家庭和社区,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引导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增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内设餐饮、洗浴、康复等设施向周边老年人开放,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指导和推动2022年底前全市14个街道至少具有8个具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广泛发展嵌入式、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服务,2022年底具有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数达到75%。二是实施适老化和消防安全改造。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根据场所实际,实施老年人用房的适老化和消防安全提升改造。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按照服务类别、技术指标及建设和运营政策,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虚拟机构”、“类机构”的多层次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改造1000户。三是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技能培训。普及家庭护理知识,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延伸服务”,减轻家属照料负担,有效释放劳动力。到2025年,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人员6000人次。着力打造技能型、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

      

      

      

      

      

      铁岭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