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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民主同盟铁岭市委:

      贵团体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建议针对性强,对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进展和成效

      (一)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印发《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21〕15号)、《铁岭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铁市民〔2022〕31号)等文件,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合理整合闲置的政府和集体资产,支持农村建设幸福院和养老大院,实现可持续发展。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

      (二)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十三五以来,争取农村公办机构维修改造资金2500余万,对全市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进行了提档升级,提高了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投入改造资金2000余万元,对全市公办机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增加了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增强了养老院的火灾防患和处置能力。落实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60-79岁低保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养老服务补贴,对低保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养老服务补贴,2021年发放养老服务补贴301万元。

      (三)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开展特困供养机构照护能力提升行动,行动重点增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照护型特困机构,满足县域内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护需求,为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同时在县域内发挥服务辐射示范作用,目前已改造2所。

      (四)逐年提高农村特困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

      2022年我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每年7440元,比十三五初提高了90%,为使特困老人平时能够得到必要的照护,我市制定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158元/月,半自理316元/月,全护理632元/月,通过签协议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2021年全市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护理补贴3103万元。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印发《铁岭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铁市民〔2022〕31号),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委会等农村闲置集体房产等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对建设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给与6-30万元不等的装修补贴,计划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六)培养专业养老服务队伍。一是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全力打造省级卓越护理专业群,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护理专业增设了老年护理专业,加强与养老服务企业合作,实施订单订制式培养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和老年护理方向专业人才。2021年获得了省教育厅批准的老年照护书证融通试点项目,目前上述试点项目正按计划全面推进,计划启动学院康复护理院运营,实现对社会服务功能。二是人社部门支持院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面向有意愿从事康养服务的各类人员,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各定点培训机构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康养服务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同时将老人陪护等专项工种纳入全市培训项目补贴目录,满足培训需求。三是加强养老机构现有养老护理员培训,2021年市民政局组织150名养老机构护理员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由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承办,邀请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同时进行了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取得了《老年人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四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水平,鼓励高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三年内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在养老机构一线岗位工作满5年的,给予一次性4-6万元入职奖励。

      (七)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创业补贴政策。一是落实创业场地补贴政策。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养老服务类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的养老服务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最长不超过24个月、6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二是加强康养类技能人才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等优质资源,加大高层次、综合性康养人才培养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在农村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基础上,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改造和功能拓展。深入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计划再支持三个县区进行照护型特困供养机构改造,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5%,继续支持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进行维修改造。

      (二)继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争取上级和本级福彩公益金补助社区建立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补助力度,学习试点地区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激发他们参与的积极性、经营的持久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继续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2022年拟继续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平均提高5%以上

      (四)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者的培训,实施护理员培训计划,2022计划继续培训150人。落实高校、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等专业毕业生到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政策。

      

      

      

      

      铁岭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6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