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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岭市民政局殡葬执法行

    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述、听证权利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申述、听证权利;依法人民政府或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向辖区所在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三、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机构名称

    铁岭市民政局

    机构负责人

    王文林

    机构地址

    铁岭市民政局(铁岭县凡河镇凡河新区长江路8号)

    联系方式

    024-72681555

    监督部门

    铁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4-726815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编

    112000

    机构职能

    做好民政执法工作;指导开展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