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徐红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事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我市农村养老服务,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十四五以来,我市加快了养老服务发展步伐,努力构建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需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相继印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21〕15号)《铁岭市养老托育(“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铁政办发〔2022〕22号)《铁岭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铁委发〔2023〕2号)《铁岭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方案》(铁市民〔2022〕31号)等系列文件,形成了政府文件、部门制度衔接配套、相互策应的政策体系,从土地、税收、资金扶持、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支持,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我市正在制定《铁岭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作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持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

      (一)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照护型改造工作,2020以来,推动每个县(市)改造一所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特困供养机构,目前已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改造了5所特困供养机构,新增护理型床位220张;鼓励农村公办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将闲置床位面向社会收住农村老年人,西丰县所有农村敬老院闲置床位都面向社会招收老年人,帮助解决农村养老难问题。二是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23年投入300万元,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低保、特困人群中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造950户,其中80%为农村老年人家庭,改造后,增强农村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三是为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和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提升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改善农村养老机构服务环境,促进其提档升级。

      (二)逐年提高农村特困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

      目前我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每年7440元,比十三五初提高了90%,今年将继续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其生活质量。为使特困老人平时能够得到必要的照护,我市制定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根据特困老年人身体自理能力,按照全自理158元/月,半自理316元/月,全护理632元/月,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资金11477万元。

      (三)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为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印发《铁岭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铁市民〔2022〕31号),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委会等农村闲置集体房产等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对建设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给予6万-30万元不等的装修补贴。落实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60-79岁低保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养老服务补贴,对低保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养老服务补贴,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899.4万元。

      三、持续推进农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一是简化程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养市场,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职能表述,到民政部门备案即可。二是以政策扶持,促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各县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全市已有8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三是完善政策,解决医养堵点。针对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康复项目未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问题,市医保局将住院目录内康复项目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制定了按日付费标准,解决失能人员康复治疗难题;卫健部门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无差别对待,同样纳入统一管理,并鼓励医护人员以多点执业的形式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四是扎实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8家,其中养老机构设立医疗卫生机构1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5家,嵌入式机构2家;此外,我市一直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强化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近在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鼓励以签约合作的形式确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为养老机构养员提供就医绿色通道,缓解老年医疗护理尤其是农村老年医疗护理的供需矛盾。

      四、进一步做好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1〕43号)要求,卫健委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全面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老年人就医环境和就医流程明显改善,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得到有效解决,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推进医疗机构围绕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等方面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不断提升就医满意度。到2022年底,全市近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力争2025年底,实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覆盖。

      五、培育专业养老人才队伍

      (一)鼓励高校设置养老护理相关专业。一是支持鼓励铁岭市卫生职业学院、铁岭市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开设健康管理、康复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公共营养保健等相关专业,强化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训,加强高层次、综合性专业人才培养,打造复合型人才培训基地。二是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工种纳入全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加大培训力度,发挥技工院校资源优势,为企业订单定岗定向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优秀康养服务高技能人才参加辽宁工匠、辽宁技术能手等评选工作,增强职业吸引力。三是逐步健全完善企业和技工院校技能等级自主评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的养老服务人才评价体系,助推养老人才队伍走上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二)鼓励护理等专业人才到养老机构就业。一是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水平,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5年的,给予一次性4万-6万元入职奖励。二是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各级民政部门采取集中免费培训和养老机构日常培训,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三是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补贴长效机制,将老人陪护、康复护理、病患护理等专项工种和养老护理员、保健调理师等职业工种纳入政府培训项目补贴目录,并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全市急需紧缺工种,加大养老人才培训补贴力度。

      六、积极建设发展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养老平台

      积极建设发展“5G+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市民政局联合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开原沁春园养老服务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发建设铁岭市“5G+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建成后,配合相关硬件设施,能够实现老人日常生活“智能化”、老人身体状况“云监控”、呼叫服务“不出门”、突发状况“早预警”等智慧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方便老年人日常生活。让老年人体会科技发展带来的便利,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七、强化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

      一是鼓励养老机构创作养老服务题材小视频,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对现在的养老机构进行全方位宣传,展示现在养老机构的居住环境和服务水平,改善农村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养老的顾虑;二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通过对养老机构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四方面进行评价,确定机构等级,促使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按照代表建议,继续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印发2023年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助洁等多样化养老服务,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努力打造“十五分钟”助老服务生活圈。

      二是推进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积极与移动公司沟通,在养老机构进行试点运行,结合实际需求不断完善系统内容,实现资源共享,提升养老管理智能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切实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在基层医养结合机构推广普及中医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推拿、贴敷、刮痧、拔罐、中医养生操等保健技术与方法;推进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

      四是继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率。

      五是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力度,通过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养老机构诚信惩戒机制,建立养老机构黑名单制度,坚决打击无证无照养老机构。

      铁岭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