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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建议针对性强,对于养老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老年人情况。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截至2020年底,铁岭市常住总人口238.8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4.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6.82%,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44.13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8.47%,老龄化程度在全省靠前。

      (二)全市养老机构情况。截至目前,在民政部门备案养老机构89所,床位11355张,在院养员6100人。其中公办机构24所,床位4570张,在院养员2300人,自理养员占45%、半自理养员占27%、全护理养员占28%。60岁以下养员占18%,60岁以上养员占82%;民办养老机构65所,床位6785张,在院老年人3800人,自理养员53%,半自理养员占20%、全护理养员占27%,60岁以下养员占8%,60岁以上养员占92%。

      二、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省、市先后出台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形成了地方法规、政府文件、部门制度衔接配套、相互策应的政策体系。省人大审议修订了《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政府先《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辽政办发〔2014〕46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4号)《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等政策文件,市政府也下印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21〕15号)、《铁岭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铁市民〔2022〕31号)等文件,从资金扶持、安全管理、“放管服”改革等多个方面给予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支持,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二)促进养老机构多元化发展

      我市正在制定《铁岭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等行业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大力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对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建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采取建设补贴、落实土地划拨、减免税费、水电气热民价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养老服务中心(站),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综合功能养老机构。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与推广。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重点发展适老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

      (三)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

      一是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2020年以来为57所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累计下拨运营补贴资金1202万元,提高了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为81所养老机构发放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累计下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补贴102万元,补贴床位12768张,有效降低了养老机构运营风险;二是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铁岭县为试点,建设1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能够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日托、助餐、助洁、助行等服务。印发《铁岭市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最高给予30万元建设补贴;

      (四)加强养老机构党支部建设

      开原市沁春园老年康乐中心成立之初建立了党组织,2011年升格为党委,2019年改制为支部,始终坚持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一流康乐中心”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建促抓建,建立党员活动室,制作党建宣传栏,开展党员奉献日、党内关爱周、讲党史、授党课等活动,采取“以一带多”联动方式,在各区域设立党员示范岗,让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的共识在每名党员心中落地生根,特别是养员中的党员能把党的要求落实到康养生活中、体现在每件小事上,用具体行动诠释了“生命一息尚存,终生为党奋斗”的风骨,展示了党员风采,助推了中心建设发展。其他机构也采取了成立联合党支部等多种方式,加入当党组织中,积极发挥老党员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尊重代表的建议,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一) 健全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大力推进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到2025年底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构建城市地区养老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供给体系。鼓励支持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将机构内的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

      (二)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协调财政部门逐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重点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倾斜。市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5%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制定完善引导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形成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企业和个人以及慈善投入相结合的多元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领域融合发展。落实落细对养老机构的用水电热气、税费减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养老服务市场主体自主运营发展。引导老年用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研发生产康复辅助器具、老年人专用服装、适老型家具家居等产品。培育智慧养老、医养结合、康养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和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

      (三)培育融合发展新型业态。推广省内“田园+养老”、老年人协会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或开展互助服务的经验,探索形成更多服务模式。按照省民政厅与广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配合省厅整合南北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发展“寒来暑往”旅居养老。鼓励发展医养结合项目,打造中医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不断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植入健康理念。

     

     铁岭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