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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郎玉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多元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多元化发展,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支持机构建设,增强普惠养老功能

      一是2020年以来民政部门加强对特困供养机构资金投入,推动每个县(市)改造一所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特困供养机构,累计投入特困机构维修改造资金600余万,对全市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进行了提档升级,提高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照护能力。二是帮助清河区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个,资金2100万,对清河区养老敬老服务中心进行护理能力提升改造升级,满足老年人对护理型床位的需求。三是积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寻访关爱服务,发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采取上门、远程音视频等多种形式探访,特别是对特困供养老年人,按自理能力每月给予158元-632元不等的护理补贴,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其亲友、邻居、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机构等为特困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访、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目前14032名特困老人员享受护理补贴,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资金11477万元。四是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23年投入300万元,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低保、特困人群中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造950户,其中80%为农村老年人家庭,改造后,增强农村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二、积极建设发展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养老平台

      积极建设发展“5G+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市民政局联合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开原沁春园养老服务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发建设铁岭市“5G+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建成后,配合相关硬件设施,能够实现老人日常生活“智能化”、老人身体状况“云监控”、呼叫服务“不出门”、突发状况“早预警”等智慧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方便老年人日常生活。让老年人体会科技发展带来的便利,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三、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一)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十四五”以来,我市加快了养老服务发展步伐,努力构建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需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相继印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21〕15号)《铁岭市养老托育(“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铁政办发〔2022〕22号)《铁岭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铁委发〔2023〕2号)《铁岭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方案》(铁市民〔2022〕31号)等系列文件,形成了政府文件、部门制度衔接配套、相互策应的政策体系,从土地、税收、资金扶持、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支持,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我市正在制定《铁岭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作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十四五”以来利用省、市福彩公益金723万元,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16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等多样化养老服务。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养老项目。2023年帮助清河区争取到中央发改资金支持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一个,资金860万,准备新建3个面积不小于900平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组网运营。三是鼓励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增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内设餐饮、洗浴、康复等设施向周边老年人开放,目前已有16所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居家和社区延伸服务。

      (三)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照护型改造工作,2020以来,推动每个县(市)改造一所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特困供养机构,目前已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改造了5所特困供养机构,新增护理型床位220张;鼓励公办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将闲置床位面向社会收住农村老年人,西丰县所有农村敬老院闲置床位都面向社会招收老年人,帮助解决农村养老难问题。二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23年投入300万元,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低保、特困人群中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造950户,其中80%为农村老年人家庭,改造后,增强农村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三是为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和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提升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改善其服务环境,促进其提档升级。

      (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一是简化程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养市场,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职能表述,到民政部门备案即可。二是以政策扶持,促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各县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全市已有8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三是完善政策,解决医养堵点。针对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康复项目未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问题,市医保局将住院目录内康复项目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制定了按日付费标准,解决失能人员康复治疗难题;卫健部门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无差别对待,同样纳入统一管理,并鼓励医护人员以多点执业的形式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四、持续发力,推进特色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按照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方案,推进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将西丰县设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中国鹿文化康养休闲目的地、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二是建设康养休闲度假中心,打造“候鸟式”辽河流域休闲旅游康养地,推进辽河文化旅游带建设,联合打造跨市精品旅游线路,建设“铁岭北方水城”城市品牌,创建一批国家级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三是依托凡河新区生态宜居环境和铁岭卫生职业学院专业人才优势,盘活新区养老中心,与沈阳市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吸引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在铁岭县凡河、腰堡、新台子三镇共建康养基地,形成“医疗在沈阳,康养在铁岭”的发展格局。

      五、培育专业养老人才队伍

      (一)鼓励高校设置养老护理相关专业。一是支持鼓励铁岭市卫生职业学院、铁岭市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开设健康管理、康复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公共营养保健等相关专业,强化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训,加强高层次、综合性专业人才培养,打造复合型人才培训基地二是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工种纳入全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加大培训力度,发挥技工院校资源优势,为企业订单定岗定向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优秀康养服务高技能人才参加辽宁工匠、辽宁技术能手等评选工作,增强职业吸引力。逐步健全完善企业和技工院校技能等级自主评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的养老服务人才评价体系,助推养老人才队伍走上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二)鼓励护理等专业人才到养老机构就业。一是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水平,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5年的,给予一次性4万-6万元入职奖励。二是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各级民政部门采取集中免费培训和养老机构日常培训,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三是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补贴长效机制,将老人陪护、康复护理、病患护理等专项工种和养老护理员、保健调理师等职业工种纳入政府培训项目补贴目录,并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全市急需紧缺工种,加大养老人才培训补贴力度。

      七、支持发展品牌养老机构

      开原市沁春园老年康乐中心是我市规模最大的民营养老机构,为支持期品牌化、规模化发展,2021年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新建养老床位1360张,该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铁岭县利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是我市2020年第一批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已在铁岭县、清河区开办多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娱、助洁等服务。

      六、下步工作

      (一)继续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落实《铁岭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通过给予资金扶持,支持10所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现有养老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充分利用现有养老机构的餐厅、浴室以及护理人员延伸开展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二)继续加强农村兜底性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利用省、市级福彩补助资金,对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2023年计划投入240万元,对8所城乡特困供养机构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指导清河区做好中央预算内支持的养老敬老中心照护能力提升改造,打造照护型养老机构,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便利、优质的养老服务。

      (三)健全普惠型养老服务政策。继续给予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根据投资能力建设运营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

      (四)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护理员培训工作,促使机构提升养老服务主动性和护理人员照料护理水平。组织养老护理员、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培训,2023年计划集中培训养老护理员150人,为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铁岭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