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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市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宁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动员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转发省乡村振兴局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为确保国家、省、市关于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要求落实落地,全方位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引导本组织和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号召,扛起使命担当,奉献大爱之心,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体现价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铁岭社会组织一份力量,展现铁岭社会组织时代风采。

      二、发挥自身优势,有效实施帮扶项目。实施“结对帮扶助振兴”专项行动。聚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特色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落实,切实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帮扶。同时,借助对接平台,积极参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重点向西丰县倾斜。参与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要注重对当地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的培育、培训,要挖掘当地潜力,激发当地发展活力,促进帮扶项目留得住、可持续、出成效,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公益品牌。开展“乡村行助振兴”活动。行业协会商会,可利用行业优势和商业资源引入产业项目和资金,助推帮扶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产业振兴;学术类、科技类等社会团体和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可积极参与捐资捐物和消费扶贫等项目,并在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助力人才振兴;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链接资金、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助力文化振兴、生态振兴。

      三、加强宣传引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社会组织要做乡村振兴的传播者、快递员,将乡村振兴相关信息送到每位会员手中,让每位关心乡村振兴的会员做好宣传,共同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宣传”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参与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提高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铁岭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