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殡仪馆2024年度单位预算
来源:铁岭市民政局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点击量: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财政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市财[2024]6号)
铁岭市殡仪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岭市殡仪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铁岭市殡仪馆财务审计科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和铁岭市民政局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铁岭市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殡葬管理提供公益性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72名,馆长职数1名、副馆长职数3名。
第三部分 铁岭市殡仪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殡仪馆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457.21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7.21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14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457.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47.21万元;
2.项目支出1610万元;
在支出预算2497.17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入比2023年增加170.15万元,主要原因,经营收入增加,殡仪馆食堂由外包改为自己经营,增加食堂采购和人员费用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铁岭市殡仪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铁岭市殡仪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铁岭市殡仪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6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2.房屋情况;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4720.96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设备1834.9万元,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6套);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图书档案 0 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66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铁岭市殡仪馆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4年铁岭市殡仪馆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143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为100%。主要项目及其绩效目标主要为:保证殡仪馆基本业务运行支出,更加安全高效的为丧户提高高质量服务,更好的履行政府为民利民的公共服务窗口职能,为推动我市殡葬事业文明健康发展,并对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七、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4、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8.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12.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行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反应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1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部分 铁岭市殡仪馆单位预算批复表
铁岭市殡仪馆单位预算批复表
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铁岭市殡仪馆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057.21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72.45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二、卫生健康支出 | 30.27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54.49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
五、单位资金收入 | 1,400.00 | ||
(一)事业收入 | |||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400.00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五)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57.21 | 本年支出合计 | 2,457.21 |
上年结转结余 | 年终结转结余 | ||
收 入 总 计 | 2,457.21 | 支 出 总 计 | 2,45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