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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成2023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资金测算工作。完成2023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幅度征求意见工作,并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按省政府要求拟定提高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幅度,已报送市政府审定。拟定2023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685元提高到706元,增幅3.1%,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6000元提高到6420元,增幅7%。提标后,全市城乡低保资金预计增加18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