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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9年市级福彩公益金支出3098.6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424.9万元,市级补助地方1673.7万元。

      (一)老年福利支出927.4万元

      1.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经费62.1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养老机构17家,慰问城乡孤儿92人,城乡分散供养困难老人、百岁老人等123人。

      2.重阳节走访走访百岁老人83人,特困老人36人,走访养老单位9家,拨付慰问金26.1万元。

      3.铁岭市老年人活动经费61.8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活动中心物业费等支出33.8万元;2019年支出老年人文体经费6万元,组织开展了老年人乒乓球比赛及各种文艺演出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老龄工作宣传费及信息平台维护费7万元;支持基层建立老年协会支出15万元。

      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结合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现状,不断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新建铁岭市综合性老年人养护中心。2019年该工程公益金支出279.9万元,其中供暖、电力设计费、监理费等169.4万元,工程和设备款110.5万元。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

      5.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辽财社[2015]174号)和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铁岭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民发[2015]252号)文件精神 ,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拨付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09.7万元。

      6.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民函[2014]71号)、铁岭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补贴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铁市民发[2014]238号)文件精神,全年共为76所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办理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投保床位6222张,市本级支出养老机构责任险配套资金66.27万元。

      7.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办[2014]46号)、铁岭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补贴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铁市民发[2014]238号)精神,1-6月对符合补贴条件的43家养老机构,按照月累计使用床位19182张,给予补助资金95.93万元。

      8.铁岭市社会福利院支出131.1万元。其中养员生活医疗补助62.86万元,业务用房消防设施改造支出68.24万元。

      9.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两家光荣院业务经费94.5万元,其中用于养员生活医疗费88.5万元,维修改造资金6万元。

      (二)儿童福利支出22.64万元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走访慰问孤残儿童活动的通知》(辽民儿函[2019]74号)的通知精神,在节日期间对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孤儿开展慰问活动。慰问省孤儿学校336名孤儿,每人标准200元,支出慰问金6.72万元。慰问县(市)区分散供养296名孤儿,每人标准200元,下拨慰问金5.92万元;支付市福利院孤儿六一儿童节慰问金10万元。

      (三)殡葬单位支出590.5万元

      1.依据《关于实施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辽民发[2012]9号)和《铁岭市关于调整惠民殡葬补贴政策的通知》(铁市民发[2014]15号)及《关于推行接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6]54号。2019年投入市级福彩公益金177.3万元,全年组织集体海葬16次,海葬骨灰673具,同比增长7.2%,位列全省第3名。

      2.铁岭市殡仪馆针对铁岭市环保局关于市殡仪馆火化炉和遗物焚烧场排烟等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2018年5月对火化炉进行环保改造,2018年11月完工交付使用,经委托第三方对该工程进行了环保各项指标检测,符合验收标准。支付工程结算资金283.2万元。

      3. 西丰县殡仪馆、公墓维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30万元。

      (四)城乡社区建设项目支出500万元

      根据《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铁委办发[2012]33号)和《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铁委发[2018]5号)精神,市本级投入福彩公益金500万元,资助城乡社区建设项目24个。

      (五)残疾人福利类支出933.8万元

      1.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16]8号)文件精神,市本级公益金下达补贴资金819万元,对23755名残疾人和25451名重度残疾人分别给予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2.为贯彻落实《铁岭市贫困残疾人助行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铁残发[2014]34号)的通知精神,2018年市残联贫困残疾人助行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14.8万元,主要用于1148户残疾家庭进行出入口改造、门户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

      (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24.26万元

      1. 银州区地名标识维护支出5万元。

      2. 按照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14]67号)和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申请省财政农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民发[2014]66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主管领导批示,继续实施农村低保户、特困户及易灾地区一般住户住房保险工程。2019年为全市75552户低保户和分散五保户进行农房保险投保,由政府全额补贴20元保费(省、市政府各补贴10元),共支付市级补助资金75.55万元。

      3.结算采购开发社会救助信息软件资金22.91万元。

      4.结算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资金20.8万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