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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辽宁省民政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安委〔2020〕8号)和《铁岭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铁安委发〔2020〕8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三年整治工作。

      一、制定整治方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为期三年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联合当地应急、消防等部门对所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开展督导检查。为督促各县(市)区有效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我局联合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铁市民〔2020〕105号),在2020年11月份,对各县(市)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查看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排查情况、整治进展、养老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地检查养老机构35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通报给养老机构和县区民政等相关部门,并督促其尽快整改。

      三、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引导和帮助依法开展养老服务但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经整改后能达到备案要求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着力解决养老机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市级正在研究利用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全市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县区民政相关人员共计110人,收听收看了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培,会议邀请了省消防救援总队专家进行授课培训,结合各种消防安全方面的典型案例,从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方面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