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栏 > 养老服务 > 办事指南

      一、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

      1.户籍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 户籍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 元。

      3.户籍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80-89周岁城乡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二、高龄津贴审批程序

      高龄津贴申请审批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并审核、公示、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一)申请

      1.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开始享受高龄津贴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件。

      申请人需提供的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两份。

      (2)2寸彩色照片2张。

      (3)《铁岭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80-89周岁城乡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高龄津贴,通过低保渠道发放,无需另行申请。

      (二)受理及审核

      乡镇(街道)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自受理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实际生活状态进行调查核实。

      (三)公示

      乡镇(街道)根据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名单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认定。

      (四)审批

      县(市)区民政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上注明理由后退回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退给申请人。

      三、各县(市)区咨询方式

      铁岭县:024-78833257           开原市:024-79681359

      昌图县:024-75813852           西丰县:024-77852073

      调兵山市:024-76867967         银州区:024-74290160

      清河区:024-72181251           开发区:024-74110971

      铁岭市:024-7268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