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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养老服务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高龄老年人补贴范围及标准:是指具有铁岭市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对象中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二)失能老年人补贴范围:是指具有铁岭市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对象中60周岁(含60周岁)-79周岁(含79周岁)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二、养老服务补贴审批程序

      高龄津贴申请审批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并审核、公示、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一)申请。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同)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簿;3.铁岭市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户)或铁岭市城镇(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证(低收入家庭); 4.《铁岭市经济困难家庭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以上证件和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二份)。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的,还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证明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受理及审核

      乡镇(街道)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每月10日前,乡镇(街道)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于60周岁(含60周岁)—79周岁(含79周岁)的申请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三)公示

      乡镇(街道)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名单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认定。

      (四)审批

      县(市)区民政部门在每月18日前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办结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上注明理由后退回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退给申请人。

      三、各县(市)区咨询方式

      铁岭县:024-78833257           开原市:024-79681359

      昌图县:024-75813852           西丰县:024-77852073

      调兵山市:024-76867967         银州区:024-74290160

      清河区:024-72181251           开发区:024-74110971

      铁岭市:024-7268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