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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4、(1)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3)公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其中,租赁房屋改建养老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必备附件。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7. 5000平以上,提供环评报告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8. 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国(境)外组织和个人申请独资、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应提交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

      办理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周1-周5工作日时间、各县(市)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

      铁岭县:024-78833257      开原市:024-79681359

      昌图县:024-75813852      西丰县:024-77852073

      调兵山市:024-76867967    银州区:024-74159007

      清河区:024-72181251      开发区:024-74110971

      铁岭市:024-72681538

      附件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docx

              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docx

              3.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docx

              4.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docx